大车小标偷逃缴费 构成诈骗获刑罚金
作者:赵红旗 李娟 时间:2022/10/25 浏览:279次
【栽判要旨】
随着高速公路“绿色通道”等各种通行费政策的施行,一些车主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动了歪脑筋,采取各种逃费方式来少缴或者逃缴车辆通行费,给国家造成损失。近日,河南省驻马店市遂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大货车使用小轿车ETC收费标签卡,逃避高速通行费的系列诈骗案。
【简要案情】
2021年3月至10月间,邢某等5人为少缴高速通行费,利用高速公路小轿车和大货车的收费差异,将小轿车ETC卡用在重型半挂牵引车或大货车上,多次骗逃高速通行费共计人民币14.11余万元。案发后,涉案人员已全部补缴骗逃费用。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邢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悔罪态度,依法判处邢某等人1年3个月至拘役5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1万元至3000元不等的罚金。
【法官提醒】
法官庭后表示,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行为,看似隐秘,不易被发现,实则得不偿失。本案中,大货车驾驶员利用大型车与小型车的收费标准差来偷逃通行费差额,此行为构成诈骗罪。在大数据和法律面前,逃费终究会被追究责任,最终不仅需要补缴相应的偷逃费用,还要面临法律的制裁。
法官提醒广大车主,利用大车小标等手段逃费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出要严格遵守高速公路相关法律法规,不要为了一己私利触碰法律红线,切莫贪图小利以身试法。
关键词: 大车小标偷逃缴费 构成诈骗获刑罚金
LATEST NEWS
锐迈动态
- 存在继承人翻建行为时 如何判断宅..2024-12-22
- 利用负面舆情索要宣传费行为的定性2024-12-22
- 债权人委员会决议可否在一定期限内..2024-12-22
- 存在继承人翻建行为时 如何判断宅..2024-12-22
- 游戏代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2024-12-22
029-86229560
联系人:张鹏霄主任律师
电 话:13991968323
邮 箱:ruimailaw@163.com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二环北路大明宫锦园国际广场7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