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耄耋老人快速从儿手中夺回房产
作者:谢恬 时间:2019/8/9 浏览:674次
【简要案情】
上海市杨浦区国和路市光三村xxx号xxx室房屋(下称涉案房屋)原本系原告曾某1单位增配给曾某1夫妇与其三子曾某4使用的公房,但为照顾曾某1的次子即被告曾某2一家,曾某1将二居室的涉案房屋让给了曾某2一家居住,而曾某1与妻子、大儿子、三儿子等几人仍挤在位于天潼路仅三十几平米的老厢房中居住。2000年曾某1根据政策将涉案房屋购买为产权房,并继续让曾某2一家居住。2010年,曾某1位于天潼路的公有房屋动迁,在册户籍登记居住困难人数共8人,动迁应得货币总款约190万左右,曾某2获得了其中的约117万并置换了新的二居室动迁房。曾某2承诺搬进新居后会将涉案房屋返还给老父亲曾某1 ,但其后曾某2因涉案房屋产权问题与曾某1发生争议而拒绝搬离涉案房屋,且多次对老父亲曾某1恶语相向,使用辱骂性词语并极力阻拦曾某1进入涉案房屋、使用涉案房屋。为化解矛盾,曾某1于2014年6月向上海知名栏目组甲方乙方求助,虽经多方努力但还是因曾某2态度恶劣、不接受调解方案以失败告终。最终,原告曾某1委托本律师通过法律途径向儿子曾某2讨要房屋。
【审判结果】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曾某2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搬离上海市杨浦区国和路市光三村xxx号xxx室房屋,将上述房屋返还原告曾某1。
一审判决后被告曾某2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一审判决生效,其后的强制执行程序也顺利结案。本案最终以本律师代理的原告曾某1取得胜利画上圆满句号,快速的在短短的一个多月内就力助原告耄耋老人从儿手中夺回了房产。
【办案心得】
虽然本案看似法律关系简单、案情也不复杂,但案件背后隐藏的因经济利益而引发的家庭矛盾与纷争值得我们深思。俗话说血浓于水,老人逼于无奈选择与亲儿子对簿公堂,何等痛心疾首。暂且不论作为子女是否有对父母尽到孝道,值得一提的是,即便假设父母有不足之处,但对于生育养育我们的父母作为子女都应做到最起码的尊重与心存感激,这是最基本的道德底线,衷心期望这位耄耋老人尽快忘记不愉快之事,安享晚年!
关键词: 助耄耋老人快速从儿手中夺回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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