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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划转质押账户资金抵扣到期债务是否属于流质

作者:李弸    时间:2018/2/28    浏览:789次

  【案情】

  某汽车销售公司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某银行贷款2000万,为担保该债权实现,双方签订了一份《账户质押协议》,约定汽车销售公司以开立在银行的特定账户质押给银行,并存入400万元,承诺在到期不能清偿贷款时,银行可以直接划转该质押账户中存款用于清偿债务。嗣后,汽车销售公司逾期还款,银行根据双方约定划转了质押账户款项以抵扣汽车销售公司应付债务,同时起诉至法院要求汽车销售公司立即偿还尚欠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等,汽车销售公司对借款事实和未按期归还贷款无异议,但不同意银行直接划转其质押账户存款。

  【分歧】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银行在债务人违约时直接划转其质押账户款项的行为是否违反了禁止流质的规定。

  第一种观点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账户质押是质押的一种,银行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银行可以直接划转债务人质押账户款项的行为符合流质的特征,应属无效。

  第二种观点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银行据此在债务人违约时划转债务人质押账户款项的行为并无不妥。

  【评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

  账户本身没有交换价值,不能变现,账户质押的本质是以账户中的资金作为担保财产,构成金钱质押。我国物权法和担保法对金钱质押未作规定,但也无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五条成为金钱质押的直接依据,据该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但如何实现优先受偿,法律未作详细规定,实践中,很多金融机构直接划转质押账户或保证金账户资金以抵扣债务人部分债务,该行为并不属于流质。

  1、划转质押账户款项的行为不违背禁止流质条款的立法本意。《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该条款立法本意在于防止债务人为经济所迫,以价值较高的质押物担保小额债权而利益受损,同时,也防止质权人与出质人恶意串通,以实际降低质押动产的价值进行交付,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正因为传统质权是一种变价受偿权,若不经过折价或拍卖变卖环节而将质物所有权直接转移给债权人,则会在质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高于债权数额本身时损害债务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而质押账户中的货币作为等价交换物,其价值是确定的,不需要经过拍卖变卖程序确定价值,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在债权额度范围内直接以质押账户中的货币受偿,不存在价值高估或低估的情形,因此不属于流质条款。本案中,债务人存入质押账户中的金额是确定的,双方约定的存款利率也是确定的,质押账户中的资金在一定期间内产生的利息也是能够明确计算出的,不存在价值高估或低估进而损害债务人利益的情形。

  2、划转质押账户款项的行为可以实现货币价值最大化,节省交易成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此条款为质权实现的一般性规定。传统动产质权实现时,需要经过冗长的司法评估、拍卖、变卖等环节,只拍卖一个环节可能就需要经历一拍、二拍、三拍等程序,质权人虽然对质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但真正实现债权的时间成本非常高。同时,司法评估及拍卖变卖本身需要一定费用,这些费用亦会增加交易成本。而银行直接划转质押账户资金无需经历拍卖、变卖环节,避免了拍卖或协议折价等中间环节的延误从而大幅缩减了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时间,减轻了质押双方当事人的交易成本,提高了债权实现的能力,也是账户质押相较于其他担保方式的优势所在和价值所在。

  3、划转质押账户款项的行为未对债务人造成财产损害。本案中,债务人发生逾期后,银行即按照逾期罚息标准计收罚息和复利,逾期罚息利率标准一般为贷款执行利率上浮30%-50%,复利一般为以借款期内应付未付利息为基数,以逾期罚息为标准计算。银行划转质押账户中的资金后,债务人所欠银行债务本金及利息数额相应减少,该部分被划转的金额不再计算逾期罚息和复利,对债务人来说可以及时止损,减少损失,并不存在损害其利益的情况。相较传统质押而言,质权实现需要经历的司法评估、拍卖、变卖、折价等环节均需要较长时间,债务人欠付的本金及利息在这段时间内仍然要产生罚息和复利,最终债务人实际需要偿还的总金额则会随着时间的延长而增加,债务人的负担也会相应加重。因此银行划转质押账户款项的行为可以变相减轻债务人的偿债负担,及时止损。

关键词: 银行划转质押账户资金抵扣到期债务是否属于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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