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5/12/29 浏览:986次
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该如何是好,对于作为劳动者的弱势群体来说常常无所适从。今天我们就来谈谈工伤事故的处理方法。
案情回顾:小张于2012年进入一家生产纸制品的公司并且从事模切工的工作,双方于2013年5月签订了一份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4000元。2013年6月小张在工作中发生伤害事故,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3年6月决定予以认定为工伤,2013年12月经上海市松江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九级,但用人单位自发生工伤事故之日起至2014年6月期间,停发了申请人依法应享有的停工留薪期待遇,且在2014年6月合同到期后,表示不愿意与申请人续签劳动合同。故小张委托律师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三万元、经济补偿金四千元、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四万八千元。在审理中律师通过调查取证,搜集材料后向仲裁庭提交了工伤待遇核定表、养老保险缴费表、工伤认定书、鉴定结论书、医疗费收据等证据。经仲裁庭审理,支持了小张大部分诉请,包括:用人单位支付申请人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三万元、支付申请人2013年6月至2013年12月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两万四千元、支付申请人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期间的病假工资一万两千四百元、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四千元。
遇到工伤事故如何处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作如下分析
一、工伤险赔偿项目有哪些?
1、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部费用。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6、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7、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11、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以解除劳动关系时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2、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申请工伤赔偿的程序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 ,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职工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护理依赖等级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有关(病历)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国家标准GB/T 16180—2006 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送达申请鉴定的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给职工颁发《职工伤残证》。
4、按照伤残等级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领取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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